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区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下,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市区综治委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层基础,落实责任制,健全工作制度,强化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有力地推进了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从而为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构建“和谐田家庵”、“平安田家庵”目标的顺利实现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加强领导,健全网络,为构筑“青少年阳光工程”提供领导保障和组织保障
事实表明,青少年违法犯罪,尤其是社会闲散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的日趋严重,已成为影响我区社会治安的关键因素和突出问题。活生生的现实,触目惊心的案例,家长的深情呼唤,要求我们必须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为当前一项刻不容缓的大事抓实抓好。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遏制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不断开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新局面,区委、区政府审时度势,研究决定启动“青少年阳光工程”,区综治委成立了“青少年阳光工程”领导小组,综治、文化、教育、公安等部门共同参与。在团区委设立专门办公室,团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制定“青少年阳光工程”工作规划、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辖区有关单位共同研究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从而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共青团牵头指导,街道社区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调度会,沟通情况,部署任务,研究存在的问题和应对之策。
与此同时,还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组织建设,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列为乡镇(街道)、社居委和学校综治工作的重要任务,并将辖区青少年违法犯罪状况作为对主要负责人综治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各乡镇(街道)相应成立了“社区青少年阳光工程”工作办公室,承接“社区青少年阳光工程”的具体工作。全区14个乡镇(街道)还分别组建了四支队伍,即以社居委、共青团干部、派出所民警、司法调解员、辖区单位代表、学校负责人和社区群众代表等为核心参加的专抓队伍;以辖区单位、教育工作者、青少年工作专家、离退休党员干部、退伍军人和青年志愿者等为核心参加的志愿者队伍;以网吧、书店、歌舞厅、咖啡屋、台球室、健身房等文化娱乐休闲场所的负责人、群众代表为核心参与的社会监督员队伍和以街道、社居委和辖区单位为核心参加的信息员队伍。形成了以社区为主阵地,以教育、引导和帮扶为主要手段,以施行未成年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重点,健全学校、家庭和社区三位一体的青少年预防工作体系和组织网络,为“青少年阳光工程”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和组织保障。
二、摸底建档,整合资源,为构筑“青少年阳光工程”提供准确信息和服务保障
全区究竟有多少青少年,尤其是闲散青少年,每个人的情况如何,搞清这些问题是做好“青少年阳光工程”的前提和基础。为此,按照市综治委的部署和要求,区综治办制定了《“青少年阳光工程”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分别结合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社居委抽调专人深入各社区,逐家逐院地摸排,全面采集信息,并将全区10226名青少年按照姓名、年龄、性别、学历、家庭状况、联系方式等方面登记造册,建立准确的社区青少年动态管理档案。特别是对履行教育义务或监督职责存在问题的家庭、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建立了详细情况档案,进一步完善了“四位一体”的帮教措施,并根据其行为变化定期更新,做到“四清”,即人员底数清,家庭情况清、心理特征清、目前情况清。
“青少年阳光工程”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支持、协调与配合。为使社会资源得到有效利用。一方面整合社会资源,利用辖区单位、学校的资源优势,建立社区青年中心、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社区青少年就业培训基地、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社区自护教育训练基地等,如新淮街道分别在淮南三中和田二小建立法律、法规教育基地,在淮南商业中专技术学校建立技能培训基地,积极开展校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和技能培训;龙泉街道在实验中学建立青少年法律学校,在做好校内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同时,定期开展对外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另一方面,还充分利用和发挥中小学、公安、司法及“五老”队伍中的专业人才的专门作用,聘请他们做社区青少年的义务辅导员,定期为开展法制宣传,帮教助困、心理辅导等活动,有的辖区单位和中小学校还为部分青少年提供了教材和学习辅导资料。
三、加强教育,狠抓帮扶,为构筑“青少年阳光工程”提供强有力的措施保障
从着眼于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围绕青少年学习、成长、就业等多方面的需求出发,区团组织一是深化爱国主义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报告会、知识竞赛、主题队会等形式,掀起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热潮。以加强“三观”、“三德”教育为重点,积极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奋斗思想,帮助他们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引导他们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近年来,以建党80周年、建国55周年、建团80周年、少先队建队55周年、五四运动86周年和毛泽东“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40周年等重大纪念日为契机,开展了“伟大的党,光荣的共青团”、“迎接新世纪、创造新业绩”、“党在我心中”、“永远跟党走”等主题教育活动。2004年以来,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贯彻实施,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组织开展了青春风采大赛、社区大家乐、青少年广场文艺汇演等文化活动,这些主题活动唱响了时代主旋律,激发了广大青少年的历史责任感。在学校团队工作中,通过举办18岁成人仪式集体宣誓、“远离毒品”签名、“网络文明公约”签名、手拉手和“三好学生”评优等活动,大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进一步提高了广大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2004年以来,适时开展了“旭日杯-—我心目中的商贸文化广场”少儿墙体绘画大赛、“法制教育进校园”签名仪式、“学团章、挂团徽、做模范”评比、“学雷锋、忆雷锋、争做合格小公民”签名仪式及“重温入团誓词”等活动,增强了广大青少年的自豪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加大“二法一例”的宣教力度。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颁布实施五周年和《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为契机,在全区广大青少年中大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两法一例”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了以“孩子、明天、责任”为主题的系列宣教活动,以座谈、研讨、问卷调查的形式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了研究探讨,掀起了学习贯彻“两法一例”的新高潮。今年3月份“综合治理宣传月”期间,开展了以“维权与奉献”为主题的青年志愿者“两法一条例”宣传周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参加宣传活动,共散发宣传材料1万多份;“五四”期间,举办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知识竞赛、校外法制辅导员演讲比赛和模拟法庭案例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配合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以青少年“心理阳光”行动为载体,开展心理健康训练,帮助未成年人培养健康阳光的心理状态;通过开设讲座、宣传栏等形式,面向青少年,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交流心理健康经验,增强他们的心理健康意识。依托各类青少年活动阵地,广泛开展以自护知识和技能为主要内容的青少年自护教育系列活动。三是开展“爱心助学”活动。辖区学校针对辍学、面临失学和学习有困难的青少年,积极开展“爱心助学”、志愿者家教辅导和学习方法讲座等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四是深化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区团组织和法院、司法部门还进一步深化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在《田区团讯》开辟了青少年维权法制教育宣传栏,开通了1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帮助解答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有关的问题。今年7月份,在区政协召开的“我为率先崛起献一策”座谈会上,团区委提出的《关于加大法制教育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未成年人犯罪》的提案作为书面材料在座谈会上发言,引起广大政协委员们的高度重视。通过各单位、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有效增强了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夯实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社会基础,净化了青少年的成长环境。
在社区中,青少年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纪律教育也得到进一步加强。通过开展主题读书活动,定期向青少年赠送健康向上的图书,体育竞赛、文艺汇演等社区群众性文化活动以及广场文化、楼道文化和家庭文化评比、表彰和“邻里互助”、“一助一”和“多助一”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青少年的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面对下岗、失业青年的实际情况,街道和社区分别采取开展职业培训、职业介绍、信息咨询等服务手段,组织、扶持下岗、失业和待业青年积极开展家政等服务工作,拓宽了就业渠道。如:社区青年李xx通过商业经营管理课程培训,被市内一家宾馆聘为大堂领班。街道社区25岁的女青年常xx,曾被劳教三年,通过技能培训,学了一技之长,现在上海浦东打工,每月可拿近千元工资,不仅自己衣食无忧,还时常给父母寄来零用钱。据统计,2004以来,先后为下岗、失业和待业青年提供了就业机会。在此基础上,我们还把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仅今年以来,先后开展法律法规、模拟法庭,以案示法等讲座场次,在社区家长中产生强烈反向。如今年3月份在三中教育基地开设社区青少年模拟法庭,以案说法。一开始有的家长并不理解,甚至产生抵触情绪。九龙社区的刘xx家长就曾这样说:“我的孩子老老实实的,不会犯什么错误,没有必要去参加学习”。经社区主任多次登门不厌其烦做工作后,刘xx参加了教育培训班,通过学习教育,刘xx改掉了以前懒惰的坏毛病,不仅文明礼貌,而且还主动干起了家务活。家长从孩子的一言一行中看到了好处,不仅主动送孩子学习,而且还和孩子一道参加教育培训班。社区青少年罗xx于2003年中专毕业后一直在家,过去除了上网吧就是和社会上闲散青少年鬼混,家庭很难管教,但上教育培训班后,人发生了变化,不仅每期都参加,而且还主动要求参加社区举办的“禁毒”宣传等各类活动。社区刑释解教青年陶xx以前经常打架斗殴,几进几出,通过法制教育不仅改掉恶习,而且遵纪守法自立自强,干起了夜市大排挡,成了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与此同时,还对残疾、下岗和因父母离异、服刑、劳教、吸毒而无法获得正常家庭监护的20多名困难青少年,开展“一对一”接对重点帮扶,竭力解决他们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对30多名罪错青少年,分别落实了综合帮教措施,安排专人定期接对帮教。此外,各社区还设立“悄悄话”室、定期聘请专家开展心理健康讲座等活动,加强青春期心理教育,为促进青少年健康人格的形成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建设阵地、丰富载体,为构筑“青少年阳光工程”提供成长环境保障
青少年健康成长离不开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为此,全区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契机,一是大力推进校内外青少年教育活动阵地建设。辖区学校在课余和节假日大多开放了篮球场、羽毛球场等各种活动场所,辖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属的文体设施也向社区青少年开放。各社区还挤出有限的资金购买了篮球、羽毛球、乒乓球、象棋等各种体育用品,定期组织社区青少年开展各种类型的体育活动。各社区在建立健全“青少年法制学校”的基础上,还不断加大了软、硬件投入。二是大力推进基层创建活动。各乡镇(街道)和社区以实施“社区青少年阳光工程”和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为载体,深化了“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安全文明小区”、“无毒社区”、“无毒村”、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了“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不让毒品进我家”、“创建青年文明社区”、“青年筑城行动”等活动,把社区文化建设、青少年的教育管理服务与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基层预防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能力。三是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针对辖区中影响和危害青少年成长的诸如毒品、不健康音像品、图书以及违规经营小商贩、违规经营“网吧”、违规经营歌舞厅等环境问题,今年以来,区综治部门适时联合公安、文化、工商、文化、城管等相关部门多次联合行动,集中检查整顿经营摊点,收缴非法影像制品、违禁电子游戏电路板和非法出版物,并对部分违规网吧分别进行了教育、罚款和停业整顿处理。共出动360多人次,车辆116台次,检查经营摊点110户,收缴非法影像制品577张、违禁电子游戏电路板114块、非法出版物186册,取缔非法经营户6家。四是动员青少年积极参与社区的综合治理。为消除社区内的治安隐患,乡镇(街道)、社区还广泛动员社区青少年成立社区、楼院志愿者巡逻队,积极参与社区的综合治理。据统计,2004年以来,全区有名社区青少年先后参加了社区、楼院志愿者巡逻队伍。
客观地说,我区实施的“青少年阳光工程”,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由于社会、家庭、学校等诸多方面原因,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仍呈上升态势。尤其是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值得特别关注:一是乡镇和街道的工作发展不平衡,基层基础工作的整体水平仍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整体合力有待于进一步整合。三是青少年中特殊群体(如失学、失管、失业等社会闲散青少年、单亲家庭子女、流动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的帮助、教育缺乏行之有效的办法,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和探索。四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理论研究、实践创新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五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实效性、针对性不够,工作载体和工作措施尚不完备,仍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将不断总结、探索和完善。以全面提升我区的“青少年阳光工程”的整体工作水平。
|